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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步公告[2010]第19号:沈阳市博隆饲料有限公司物权资产处置公告
- 发布日期:2010-09-01 11:12:18 作者: 点击:185 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对沈阳市博隆饲料有限公司物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市博隆饲料有限公司
资产所在地:沈阳市新城子区常州路18号
物权情况
我办事处拥有的沈阳市博隆饲料有限公司7处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523.91㎡平方米和面积为20110.88㎡的土地使用权。该七处房产坐落于沈阳市新城子区常州路18号分别为锅炉房一处,建筑面积62.25㎡;仓库一处,建筑面积504.3㎡,;厂房一处,建筑面积为491.74㎡;衡器房一处,建筑面积91.22㎡;仓库一处,建筑面积241㎡;变电所一处,建筑面积109㎡;办公用房一处,建筑面积1024.4㎡。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110.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出让工业用地,土地等级6级,出让期限为30年(自1999年7月25日至2029年7月25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2日下发了(2009)沈法执字第236号民事裁定书:将沈阳市博隆饲料有限公司坐落于沈阳市新城子区常州路18号七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裁给我办事处抵债。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10年9月1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处置方式:物权资产转让、资产租赁、资产置换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物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物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本公告同步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www.tjfae.com)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321
传真: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92

